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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 宣传日系列活动的通知

2014年12月05日 11:30:01 来源:宝鸡高新区文化教育局 访问量:48138

关于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

宣传日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镇教育组、局直各学校:

    今年是“六五”普法规划实施的第4年,又是宪法实施32周年,适逢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每年12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12·4国家宪法日是集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的重要节点,是开展全民普法的重要载体,是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平台。按照高新区党工委依法治区办公室要求,并结合实际,区局决定在全区教育系统集中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法治中国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法治宣传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法治宣传工作规律,紧紧围绕市、区工作大局,创新思路、完善机制、加强保障,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现,着力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三、时间安排

2014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集中宣传活动为期一个月(11201220)。

四、宣传重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要认真学习贯彻全会《决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根本要求,牢牢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深入学习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更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深入学习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推动法治中国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要把宣传和树立宪法权威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事项,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宪法所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基本原则、活动准则,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教育引导师生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自觉履行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的职责。

(三)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宣传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和主要内容,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力宣传法治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宝贵经验和先进典型。

(四)深入学习宣传与保障和改善民生密切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宣传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治安、公共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公民依照宪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五、主要形式

(一)组织参加“百家网站暨中国普法官方微博宪法知识竞赛”活动。

(二)各镇、校要开展“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组织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法制宣传志愿者等为在校学生讲一堂宪法课,组织观看宪法宣传动漫等活动。

(三)学校要结合实际,积极组织师生开展宪法专题学习活动,参加法律知识考试。

(四)各镇、校要利用学校门户网站、微信、法治短信、LED等,开展“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弘扬法治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大力共筑伟大中国梦”主题宣传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把握导向,深入宣传。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准确宣传解读四中全会精神,准确宣传解读宪法,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高度重视,精心策划。各镇、校要把首个“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要及早制定活动方案,加强工作指导,认真组织实施。宣传活动要庄重大气,形式多样,气氛热烈,务求实效。

(三)围绕主题,突出重点。要紧紧围绕“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中国”这一主题,突出宪法学习宣传,突出领导干部、青少年等重点对象法制宣传,切实增强宪法学习宣传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

(四)因地制宜,特色鲜明。要结合各镇、校特点和社会需求,设计组织好形式多样的系列宣传活动,努力拓宽宣传渠道、创设宣传载体,创新方式方法,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五)创新形式,发挥优势。充分发挥网络、微博、微信、移动通信等新媒体的传播优势,提高活动的公众参与度,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拓宽宣传渠道、创新方式方法,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积极吸引师生参与互动。

(六)严守规定,不走形式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的有关要求,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反对铺张浪费。

    各镇、校要对开展“12·4国家宪法宣传日暨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好的做法或经验及时宣传报道,并将活动总结(含图文资料)于1222前报区文教局。

    联系人:王锦涛  袁会兵     联系电话: 8662532

      真: 8662533       邮箱:gxjy****@163.com

 

 

 

宝鸡高新区文化教育局

                                 2014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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